2010年7月19日 星期一

推動立法 實施人口分散政策

推動立法 實施人口分散政策
台灣生活黨的主張與行動
2010/06/06


都市人口過多,形成「老鼠籠子效應」……
推動「鄉村更新」,提高鄉村生活機能……


台灣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台北市、高雄市、台北縣(新北市)等都市地區其地方稅收與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與補助款遠遠高於縣市土地面積廣大的宜蘭縣、花蓮縣、屏東縣等鄉村地區,例如台北市的土地面積是271.8平方公里,其97年度的自籌財源為865億元、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為419億元,而宜蘭縣的土地面積是724.76平方公里(不包括高山地區),其97年度的自籌財源為40億元、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為29億元(參見附表:「各縣市土地面積與人口數」、「各縣市97年度自有財源比例概況」),可見都市地區與鄉村地區的預算分配相當不均。


現行制度「五都」分配預算遠大於其他縣市,「五都」公共建設預算多、福利多,經濟繁榮,制度上誘導人們,尤其是年青人趨往都市,形成惡性循環。


人口集中的缺點
1. 年青人遷居都市,長者留住故鄉,每年相處僅數日,無法享受天倫,尤其長者年老獨居,精神孤立,若生病無人看護,有點像是自生自滅,而居住於都市的兒女則是心有餘力未逮。


2. 鄰居人際關係冷漠,因為很多是成年後才遷居都市,不知對方來歷,相對冷漠,無法形成社區關懷、守望相助。


3. 無法三代同堂,形成老幼同養、天倫和樂,容易家族歷史傳承斷根。


4. 都市人口過於集中,競爭激烈,形成「老鼠籠子效應」(老鼠群居在空間狹窄、資源有限的籠子,若老鼠數量愈多,則競爭與相殘愈益激烈),容易造成邊緣份子,藏污納垢,不擇手段追求物質享受,導致「物質性」治安不好;且都市人口太多,容易令人精神緊繃,失眠、憂鬱、躁鬱頻繁,家人痛苦,導致「精神性」治安不好


5. 綠地太少,人們甚少接近大自然,對大自然缺少感覺,自然沒有大地之愛以及愛護地球。


6. 都市土地有限,財團圈養土地,長住都市必然有購屋的需求,不得不購屋,財團拉高房價,形成屋奴,一輩子辛苦工作成果,奉送給財團


7. 政府漠視,高舉自由經濟大旗,縱容財團橫行,即便是軍公教因通貨膨脹、屋價高漲,恨在心裏,甚至受不了誘惑,同流合污。


8. 都市競爭激烈,助長M型經濟,貧富對立愈發嚴重,甚至即使高級知識份子不求手段正當,經濟犯罪頻繁,人心物化,社會庸俗。


因此,推動人口分散政策的立法法案有其必要性!


人口分散政策法案主要有兩項:
1. 政府財政收支的劃分,應一半以縣市的土地面積、一半以人口數,而不是以人口數為主要的依據。
2. 鼓勵在鄉村地區創業與就業,賦稅減半。


當廣大鄉村地區獲得較合理分配的稅收,則可以促進地方建設繁榮,吸引企業投資,增加工作機會,人口回流,打破人口集中都市的惡性循環。


都市人口回歸鄉村後,可在都市大量造林,增加新鮮空氣,減少溫室效應。鄉村地區由於高速公路、高速鐵路、網路的便捷,政府有足夠預算全力建設地方,推動「鄉村更新」,提高鄉村生活機能,成為適宜居住享受人生。針對鄉村地區土石流問題,發展水土保持與救災科技,科技成果可以輸出國際,自救救人。


人口分散政策實施,十年必見成效!




表一:各縣市土地面積與人口數
    臺北縣 宜蘭縣 桃園縣 新竹縣 苗栗縣 臺中縣 彰化縣
土地面積1349.36 724.76 977.49 846.1 1095.83 1027.99 1042.6
人口數 3873653 461625 1978782 510882 561744 1562126 1312467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縣 臺南縣 高雄縣 屏東縣 臺東縣
土地面積 1482.84 1234.94 1237.75 1701.11 1244.97 1859.93 1198
人口數 530824 722795 547716 1104346 1242973 882640 232497


    花蓮縣 澎湖縣 基隆市 新竹市 臺中市 嘉義市 臺南市
土地面積 1271.93 126.86 111.68 103.15 156.58 57.14 175.65
人口數 340964 96210 388321 411587 1073635 273861 771060


    臺北市 高雄市 連江縣 金門縣
土地面積 271.8 145.93 28.8 151.66
人口數 2607428 1527914 9919 93803
備註:
1.人口數:戶籍登記人口數
2.土地面積:包括平原地區與山坡地區,不包括高山地區,單位為平方公里
3.資料來源:內政部網站




表二:各縣市97年度自有財源比例概況
單位:億元
項目 歲出 自有財源 自籌財源 占歲出% 自有財源 占歲出%
縣市別 自籌財源 中央統籌 小計
(1) (2) (3) (4)=(2)+(3) (5)=(2)/(1) (6)=(4)/(1)
總計 9,256 3,803 1,962 5,764 41 62
台北市 1,482 865 419 1,284 58 87
高雄市 686 299 124 423 44 62
縣市合計 5,907 1,981 1,176 3,157 34 53
台北縣 966 387 327 714 40 74
宜蘭縣 183 40 29 69 22 38
桃園縣 456 233 62 296 51 65
新竹縣 206 56 31 87 27 42
苗栗縣 236 53 35 88 22 37
台中縣 401 148 72 219 37 55
彰化縣 300 88 69 157 29 52
南投縣 217 57 43 100 26 46
雲林縣 234 46 51 97 20 42
嘉義縣 229 42 42 84 18 37
台南縣 333 85 59 144 25 43
高雄縣 335 109 64 172 32 51
屏東縣 305 57 59 117 19 38
台東縣 116 15 30 45 13 39
花蓮縣 156 28 33 61 18 39
澎湖縣 77 7 16 23 9 30
基隆市 154 45 30 75 29 49
新竹市 167 70 25 94 42 56
台中市 356 212 33 245 60 69
嘉義市 105 35 17 52 34 50
台南市 254 105 33 137 41 54
金門縣 95 62 12 74 65 78
連江縣 24 3 3 6 11 23
鄉(鎮、市)合計 1,181 657 243 900 56 76
備註:
1.表列數據為97年審定決算數;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係按97年度實撥數(含專案補助款)列計。
2.自有財源=歲入-補助及協助收入;自籌財源=自有財源-中央統籌分配稅款。
3.加減尾差係因4捨5入所致。
4.資料來源:審計部網站。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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